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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时间:2023-05-29 18:44:46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我们传承‘枫桥经验’,发挥‘三力调解’优势,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普法宣传,辖区四季平安……”近日,“全国模范司法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老县镇司法所一名工作人员对《法治日报》记者说。除了平安建设叫得响之外,如今,走进老县镇司法所,偌大的院落焕然一新,庄严的司法行政徽、规范统一的标识标牌、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让前来办事的群众赞不绝口。老县镇司法所的变化,是陕西全省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的缩影。2020年4月以来,陕西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了以“组织机构建设好、人员队伍发展好、体制机制完善好、基础设施配备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职能作用发挥好”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目前,全省129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391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分别占司法所总数的98%和30%。

打通体制机制“堵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真是大变样了,现在不光是办公环境好了,划转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基础设施都得到了落实。”2022年4月,渭南市富平县薛镇司法所获评陕西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称号,所长同磊捧着奖牌笑得合不拢嘴。

同磊所说的“划转”,正是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是制约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堵点”。

2019年,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与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破解了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干部队伍不稳、职能发挥不强等难题。

通过创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活动,全省1318个司法所全部完成转隶划转,筑牢了乡镇(街道)政法体系。

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马红薇说:“我们还制定了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出台了全省统一的司法所业务工作制度,解决了司法所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看得见管不着’和‘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打通了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随着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司法所行政经费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近三年各地加大对司法所的资金投入,比如,榆林市司法局仅2022年一次性投入100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一举推动全市99%以上的司法所达到“六好”标准。如今,全省司法所“六室一站”健全,办公设备设施齐全、人员服装统一,“六好”创建推动司法所旧貌换了新颜。

近三年,陕西各地通过招录、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基本形成了司法所以政法专编人员为主、地方事业编制人员相配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补充的工作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力量更加壮大,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

彰显司法为民价值

“我们创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不仅要推动基层基础条件再上一层楼,最根本的是要把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把司法为民的价值体现得更到位。”这是西安市司法局局长苏国峰发自内心的感言。

人民司法为人民。陕西全省司法所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司法所是“全国模范司法所”。据该所所长孙颖介绍,针对区域内矛盾纠纷特点,该所专门成立了旅游纠纷调解室,形成了特色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目前,陕西省共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485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0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320个,人民调解员93680名,已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与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和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在“六好司法所”创建过程中,各司法所充分树立品牌意识,其中靖边县创建了“乔乔话 当面说”“老李拉事室”等品牌调解室,并形成了“见‘钊’拆招,‘钊钊’制胜”的人民调解新妙招和“一听二劝三普法四引导五调解”的工作法。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年均调处矛盾纠纷9万余件,成功率97%以上。

为了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陕西司法所也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比如,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司法所的无人律所;宝鸡在全市司法所配置法律宣传终端200台,查询服务终端305台,实现了与中、省、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

目前,全省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1250个,其中,榆林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成了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实体平台,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据统计,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站近三年共解答法律咨询约4.5万人次,初审法律援助申请近1.5万件。

“有了矛盾找司法、司法帮您解疙瘩”,这是群众口口相传对司法所的夸赞。

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随着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只要“镇街吹哨”,司法所就能“自觉报到”,这已在陕西各地成为现实,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轨道上越走越顺。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司法所所长钟珊在街道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会上说道:“街道签订的合同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司法所都会提前把好法律关,同时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优势作用,指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审核集体经济合同,定期在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无独有偶,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司法所负责人张颖在列席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时介绍道:“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我们联合辖区内几家单位,将周边丰富的法治资源整合起来,创新推出了‘萤火微光·法治联盟’,通过建立‘小事随手调、大事联合解’的机制,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全省司法所围绕基层依法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切实发挥司法所统筹引领基层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为乡镇(街道)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指导制定村民(居民)公约等。近三年,全省司法所累计为乡镇(街道)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万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1400余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4300余件。

一直以来,全省司法所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政策,有效预防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同时,司法所不断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新办法”,让社区矫正对象明明白白接受矫正考核,实现从被动等待监管到主动接受改造的良性转变。

“三年来的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为我们凝心聚力持续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加快《陕西省司法所条例》立法,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法治陕西、平安陕西建设作出新贡献。”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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